籍贯,就是追根溯源你的出生是从哪里来的。一般是指
公民本人出生时祖父的
居住地(
户口所在地),籍贯登记填至县级
行政区划。不能确定祖父户籍管辖地的,随父亲现户籍管辖地;父亲现户籍地仍不能确定的,登记本人出生时的户籍管辖地。父亲是外国人或《
出生医学证明》未记载父亲信息的,随母亲确定籍贯。弃婴等籍贯不详的,随收养人确定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。经批准加入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
外国人,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。
《
魏书·
食货志》:“自昔以来,诸州户口,籍贯不实,包藏隐漏,废公罔私。”
《
醒世恒言·张淑儿巧智脱杨生》:“正德年间,有个举人,姓杨名延和 ,表字元礼 ,原是
四川成都府籍贯。”
杨沫《乡思的朝和暮》:“多少年来每当有人问到我的籍贯时,我总是这样自豪地告诉对方。”
本人实际籍贯与
户口登记不一致、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或名称变动、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,可以向公安部门申报变更籍贯登记。